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深入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形式,集团纪委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编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系列案例。本期将专题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典型案例。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典型案例
山西晋中市晋中宾馆总经理申全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到2018年8月,晋中宾馆采用报销汽油费等方式,为部分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2万余元。申全芳作为总经理,违规批准并领取补助。2019年1月,申全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社长)李健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9年,李健军违规决策以“年货费”“冬至过节费”“开门利是”等名义,给公司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536.3万元,其中公司班子成员领取35.1万元。李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违纪所得被收缴。(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湘潭市科技局套取项目专项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湘潭市科技局以“专家咨询费”名义套取项目专项经费3.2万元,以“加班劳务费”名义违规发放给局机关干部职工;违规列支局领导及参与项目研究的干部职工“稿酬”3.34万元,借调、临聘人员“劳务费”1万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光明直接参与套取科技项目经费并同意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项目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分管机关财务的党组成员等均受到党内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上述案例中,违规发放津补贴形式多样,有的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有的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有的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补贴等。津补贴发给谁、怎么发,制度说了才算。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一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行为,貌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其实践踏了纪律红线。
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各级党组织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根本危害,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规矩意识,决不允许在发放津补贴问题上“权力任性、自开天窗”“放任自流、疏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