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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丨酒驾醉驾 “红牌”罚下
以案释纪丨酒驾醉驾 “红牌”罚下
2024-03-15 15:59:14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明确“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醉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本期将专题剖析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偏僻路段,侥幸心理害自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湾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四级主任科员张松,于2022年2月2日21时许,在与朋友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平桂区西湾街道电厂路时,被当场查获,血样抽检中检测出酒精含量达到241毫克/100毫升。据张松回忆,当时自己已醉得稀里糊涂,“想着离家不到200米,这么短的距离,这么晚,就一次,应该不会被发现。”
2023年3月,经平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张松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随后,张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出差外地,放松约束伤不起
2021年10月17日晚,湖北省枣阳市教育局原教师毛建明在福建省石狮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石泉路与大同路交叉路口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抽血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95.39毫克/100毫升。
2022年1月11日,石狮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毛建明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后,毛建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不懂法律,意识淡薄空叹息
2020年9月,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罗渡镇原副镇长阳某与朋友吃饭饮酒后,驾驶公务二轮摩托车离开,被广安市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酒精浓度为45.1毫克/100毫升,阳某受到罚款179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阳某在吃饭饮酒后再次驾驶该摩托车,途中因控制不住车辆而倒地。经鉴定,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6毫克/100毫升。2021年11月,阳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随后,阳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饮酒驾驶的“成本”有多高?
法律成本。《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属于酒驾,将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1000—2000元。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则属于醉驾,将会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并将追究刑事责任。
政治成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职业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广大干部员工要认清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共同筑牢拒绝酒驾醉驾的坚固防线。